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各类数据统计时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整体要求。结合林草局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紧扣基层政务公开,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实效,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信息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政务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116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43条,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73条。
(二)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制作、审核、公开、建档、留存”等程序,建立起以各处室提供信息,处室负责人把关、信息中心汇总收集、领导小组审查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三)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对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重点突出林草信息、政务公开、在线服务等专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公开载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借助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效果。
(四)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规定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公开监督,就信息公开目录逐条明确信息提供责任处室,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对应该让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把控不应公开事项的范围,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把握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作质量。
(五)机构建设方面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及数据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信息中心,明确一名负责人,两名具体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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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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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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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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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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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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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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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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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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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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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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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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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8 |
250 |
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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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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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8 |
182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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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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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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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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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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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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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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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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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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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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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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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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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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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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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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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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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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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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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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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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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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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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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3 |
3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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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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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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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及时性,以政府信息公开助推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