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15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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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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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减少了9902平方公里、1.21万平方公里。有效应对春季11次沙尘天气灾害,并及时公布沙尘暴灾害信息。召开了全国防沙治沙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出到202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实现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的目标与措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稳步展开,印发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5年新增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县8个,全国试点县达到61个。编制了沙漠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了技术规范,2015年启动了22个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全国沙漠公园试点达到了55个。开展了“防沙治沙法执法年”活动,组织4个检查组赴9个省区30余个沙区县(市)督查防沙治沙法执行情况。开展了全国《防沙治沙法》知识竞赛,29个省(区、市)的2673人参加了竞赛,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了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宣传,国家林业局与共青团中央启动“绿化荒漠,守护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全国30多家媒体、十几所院校的600多名青年学生参加。国家林业局与科技部、内蒙古自治区联合举办了第五次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汪洋副总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完成了我国《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国家报告》,全面宣传我国防治荒漠化相关国家战略和治理行动。编制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合作构想框架》,倡议建立对话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动政策对话、能力建设、联合研究,技术示范和信息共享,为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提供生态保障。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36.4万公顷。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
全年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40处,面积11万公顷。目前,我国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229处,总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6处,面积0.81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8.4%。推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着手建立大熊猫、亚洲象、东北虎、东北豹等野生动物保护类型国家公园,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继续对100多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组织实施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东北虎、东北豹数量明显增长,首次实施白颈长尾雉放归自然活动,放飞具备较强野外生存能力的白颈长尾雉16只。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积极主导并参与有关国际事务。宣布暂停进口CITES公约生效后所获非洲象牙雕刻品和非洲狩猎纪念物象牙,国家林业局与海关总署共同开展销毁执法查没的象牙及制品活动,销毁象牙662.43公斤。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健康发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扎实推进,及时处置控制了大熊猫犬瘟热等野生动物疫情,采集各类野生动物样品12604份,发现多亚型禽流感病毒。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圆满完成,摸清了大熊猫资源本底,全国有野生大熊猫1864只,栖息地总面积达258万公顷;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不断增长,2015年大熊猫人工繁育新生大熊猫27胎43仔,全国人工圈养种群数量达到422只。
七、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地方湿地保护立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河南、安徽、贵州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目前已有23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或办法。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7亿元,实施湿地保护工程项目48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4.5万公顷。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亿元,实施湿地补贴项目336个。新认定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国际重要湿地。开展了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特征变化预警、管理计划编制和京津冀地区19处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功能和价值评价。吉林、辽宁省完成了泥炭沼泽碳库调查。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7处,验收试点国家湿地公园46处。建立了国家湿地公园数据库。参加湿地公约第12届缔约方大会(乌拉圭),妥善应对敏感问题,开展多双边会谈与交流,举办中国主题边会及展览,圆满完成了与会任务。组织开展了世界湿地日、长江湿地网络、黄河湿地网络和沿海湿地网络等重大活动,成立了中国湿地保护协会,举办了第一届海峡两岸湿地保护研讨会。
八、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2015年,建设草原围栏275.4万公顷,退化草原补播88.6万公顷,建设人工饲草地20.37万公顷,启动已垦草原、黑土滩和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试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扩大至7省区。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和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1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53.1%。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依托草原补奖政策和草原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草原承包、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等制度落实,全年完成草原禁牧1.02亿公顷,草畜平衡1.7亿公顷,新增人工种草1097.32万公顷,新增草原围栏321.61万公顷。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较“十二五”初期提高3个百分点;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8亿吨,连续5年保持在10亿吨以上。全国草原生态总体向好,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九、森林抚育经营扎实开展
2015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面积831.40万公顷,中央财政安排森林抚育补贴任务360.71万公顷,比2014年增加8.33万公顷。“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森林抚育4086万公顷,促进了森林结构改善和森林资源增长,带动了林区职工和林农就业增收。森林抚育质量监管不断加强,规范开展森林抚育补贴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和国家级抽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的面积核实率98.4%,核实面积合格率95.5%,作业设计合格率94.8%。编制完成《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提出了未来35年我国森林经营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战略布局和经营策略,为全面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奠定了基础。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制定了东北东部山地、大兴安岭、热带天然次生林等区域性森林抚育规程和10个森林抚育地方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了技术标准体系。开展了全国林地立地质量分级与评价、主要森林类型关键经营技术与作业法体系等基础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增强了森林经营技术储备。
十、林木种苗花卉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15年,全国年均种子生产量2500万公斤,林木良种280万公斤,年可供造林绿化合格苗木450亿株,比“十一五”期间年均分别增加25%、28%和50%,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1%。开展2015年度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左右。截至2015年,全国已建成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24处,审(认)定林木良种5000多个。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建设,出台了《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国花卉产业在调整转型中发展,截至2015年,全国花卉种植面积127.02万公顷,与上年相比增长3.51%;销售额1279.45亿元、出口创汇6.20亿美元。出版首部《中国花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2015全国花卉产销形势分析报告》,分析了花卉各类别品种的产销情况,提出了发展对策。成功举办了第十届中国花卉产业论坛、2015中国(萧山、夏溪)花木节、第十七届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展览会等重大活动。2015年,中国花卉协会梅花腊梅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张启翔当选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副主席。
十一、森林、草原保护持续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修订出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强化林地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强化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等提出要求。出台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行为。对山西、辽宁等7省区及龙江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共9个单位开展了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在全国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眼镜蛇3号行动”、“雷霆行动”和“元旦、春节期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等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清理排查出非法侵占林地案件47447起、违法占用林地7.92万公顷,行政问责1803人。各省(区、市)共挂牌督办230起非法侵占林地重点案件。重点侦破了“北京市5•21系列特大象牙制品非法交易案”、“广西自治区柳城县特大滥伐林木案”、“四川省三峡公司会理电厂非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水富县非法杀害大熊猫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案件。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3.1万起,与2014年基本持平;破案2.5万起,比2014年上升4%。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万余人,收缴林木12.8万立米、野生动物18.8万多头(只),涉案金额8.1亿元。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批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通报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案件8起。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坚决纠正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全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7020起,立案16427起,结案16066起,结案率97.8%。在福建等11个省份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建设启用全国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国古树名木保护规划(2016—2020年)》编制,进一步夯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基础。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意见》文件,国家林业局与31个省(区、市)签定了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林木引种检疫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鼠(兔)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15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加强了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督导,重点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新发疫区督导。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发布了《警惕国际重大林木害虫—小圆胸小蠹的危害》等多期灾害警示通报。围绕保护黄山、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区及西部生态脆弱区,开展了重点区域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示范。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813.33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多发频发态势。草原鼠虫害等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控进一步加强,全国共防治草原鼠害面积615.4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82%;防治草原虫害面积461.9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58%。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连创佳绩。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和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科学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火情,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936起,受害森林面积12940公顷,因灾造成人员伤亡26人,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20.7%、32.3%和76.8%,其中森林火灾起数连续7年下降。不断完善和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88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11.8万公顷,经济损失10761万元,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草原面积均处于历史低位。
十二、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国有林区、林场等改革力度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工作任务。北京、内蒙古、山西、广东、宁夏等5省(区、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国家审批。国家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为国有林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有林场备案办法》,为科学评价改革成效,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提供了遵循。深入推进林权流转,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农收入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全国累计发生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520万公顷,占已确权林地的8.43%,确定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348家,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6万个,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1471万户,占林改涉及农户的9.9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农民人均年林业收入占年收入的比重达到14.6%,重点林区县超过60%。国家林业局发布《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工作的通知》,切实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林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强化仲裁体系建设,确定北京市房山区等22个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和8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承担优化完善集体林业经营、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社会化服务等试验任务。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全年中央林业直接投资1074.5亿元,比2014年增加73.7亿元。中央财政分别下达林木良种补贴、造林补贴资金4.78亿元、29.54亿元。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天然林保护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国有林管护费补助由75元/公顷提高到90元/公顷;社会保险补助测算基数由2008年所在省区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11年的80%,工程区国有林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共投入退耕还林各项补助资金339.5亿元。中央财政投入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52亿元,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3个国有森工企业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总投保面积1.45亿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69.7%。认定第二批129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印发《全国集体林地林药林菌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年)》,推动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明确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制度建设任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保护建设投入力度,全年落实草原保护建设资金208.4亿元。
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继续加强。山西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资金投入稳中有增,全年林业投资达到100亿元以上。辽宁省投资2.9亿元对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省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围栏封育工程等任务进行补助。福建省安排8.1亿元资金用于“四绿”工程、生物防火林带、珍贵用材林和不炼山造林补助等。河南省投入近5亿元资金用于营造林生产。安徽省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支持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造林绿化,由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社会投资主体承担的造林任务占全年总面积90%以上。湖北省各级政府出台政策、整合项目投入资金造林绿化,因地制宜确定造林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整合财政资金约27亿元,吸引社会投资48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一期项目。甘肃省安排林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900万元,重点扶持61个贫困县(区)和17个优势县区级单位开展林果示范基地建设,全年新增经济林果面积5.5万公顷,完成经济林果提质增效8.32万公顷。
2015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现有宜林地60%左右主要分布在西部经济相对滞后地区,立地条件差、水资源短缺地区,造林绿化难度越来越大。南方地区造林主体任务基本完成,新增森林面积空间较小,北方地区绿化空间广阔;城市绿化水平较高,乡村面上绿化水平较低,区域、城乡造林绿化发展依然不平衡。城乡扩张对林地、草地、绿地、湿地侵占现象仍较严重;极端气候灾害频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压力居高不下,巩固成果任务依然艰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增进绿色惠民,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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