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自治区林业工程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地市林业和草原局、区林规院、区林科院: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林业工程系列高级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藏林字〔2018〕424号)(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2019年自治区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2018年、2019年度通过职称政治考试和全区林业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细则》总则第六章中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须填写清楚、真实,复印件干净、整洁,前后一致,不得缺页、漏页。
(二)申报材料的格式、份数等严格按《细则》规定要求;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我局将退回,因申报材料不合格而耽误评审的,后果自负。
(三)申报人员须填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ytzgrsc@126.com。
(四)请于2019年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地市务必将此通知转发到所辖事业单位及县乡。
(五)评审费与评审材料一同交付。
(六)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17日
(联系人:徐燕梅联系电话:0891—6810987)